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通知,自2020年8月1日开始,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
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
通知要求,新证换发工作中,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对接,努力做到让服务对象最多只跑一趟,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要登门服务。
新版证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印制,使用更为环保的纸张制作,采用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开窗式安全线等多种防伪技术,植入高频芯片写入残疾人员基本信息,整体提高了证件质量,能够更好保障相关对象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
新旧《残疾军人证》对比
更多详细内容一图读懂
▼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是相关残疾人员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享受以下优待: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
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