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今年是林祥谦烈士英勇就义100周年。近日,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纪念林祥谦烈士牺牲100周年宣讲活动的通知》,对开展纪念林祥谦烈士牺牲100周年宣讲活动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致敬革命先烈激扬奋进力量”为主题,深切缅怀林祥谦烈士,传承弘扬革命精神,把革命先烈英勇无私的奉献精神转化为强大工作动力,激发八闽儿女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攻坚克难、勇毅前行。
《通知》明确,宣讲活动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1月31日前准备阶段,制定林祥谦烈士事迹宣讲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烈士事迹宣讲团,组织各宣讲员认真做好宣讲提纲编写,并按流程完成宣讲材料报备和组织试讲;第二阶段为2月1日至2月28日实施阶段,全面启动宣讲活动,深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会系统、部队、学校、社区、铁路集团公司等开展宣讲;第三阶段为3月1日至3月8日总结阶段,开展宣讲活动工作总结,认真总结宣讲活动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整理影音资料、梳理汇编宣讲活动资料。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细化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准备工作。要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合理安排和组织各自负责的宣讲活动。要结合本系统实际,采取喜闻乐见、丰富多样的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开展延伸宣讲活动,提升宣讲效果。要按照“小规模、高规格、大影响”的要求,开展接地气、有温度、有创意的宣讲活动,组织相关媒体跟踪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宣讲活动影响力,营造铭记英烈事迹、传承红色基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