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大田县烈士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2023年以来,大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两分一统”长效管护机制,向上争取补助资金60余万元,新建烈士集中安葬区1处,扩建纪念广场2个,新建纪念亭1个,加装石材围栏50米,栽植草坪约2000平方米,完成了通水、通电、绿化、夜景照明、数字云监控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全面升级,使陵园整体布局更加合理、美观,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升级后的陵园主要包含烈士纪念碑、烈士集中安葬区、纪念广场、公共服务区等。

大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协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在全市率先办理了烈士陵园的不动产权证,这一举措不仅使“红土有证”,让烈士们可长眠安息,还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增强法律保障。


三明市政府要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广泛开展烈士纪念祭扫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缅怀英雄烈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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