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
第八章日常制度
第十四节接待
第十一章日常管理
第六节车辆的使用管理
多次提及“军人亲属来队”
接下来
老班长带你一起看看
都有哪些暖心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新增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不得公车私用,不得用于个人接待、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不得将除专车外的公务用车作为个人固定或者变相固定用车。军人休假、家属临时来队和家属遇有疾病等情况时,所在单位可以安排车辆到单位驻地的车站、码头、机场、医院接送。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接待临时来队军人亲属,执行下列规定:(一)军人亲属临时来队,单位首长应当安排军人与亲属团聚,并介绍其在部队服役的情况;(二)军人直系亲属临时来队,本人可以到单位临近的车站、码头、机场接送;(三)军人直系亲属来队通常在部队招待所或者家属临时来队住房留住,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来队每年累计留住时间通常不超过45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经团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5日;其他直系亲属来队每年留住时间通常不超过10日;(四)军人非直系亲属通常不安排留住,因特殊情况需留住时,士兵非直系亲属留住的,由营(连)级单位首长批准;军官非直系亲属留住的,由直接首长批准。对在部队驻地附近从事经商和劳务活动的军人亲友,不得留营住宿,不得为其经商和劳务活动提供方便。
在落实上用真情
在细节上下功夫
只有依法依规保障到位
才能让广大官兵心无旁骛
投身练兵备战、建功强军事业
来源:央广军事、人民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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